琼中首个公益村开展垃圾分类活动 保护绿水青山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9月7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琼中县”)营根村委会什金钗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爱心环保屋站长蒋付军奔赴金钗村传授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并向每户村民发放四分类垃圾桶。此次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将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村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营根村委会什金钗村是琼中首个“公益村”,在志愿者和村民的共同努力下,村容、村貌、村风都在逐步改善,此次公益村推行垃圾分类,旨在自发将《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政府环保政策具体落地实行,进一步巩固村庄环境卫生,培养村民环保行为习惯,增强环保意识,助力建设琼中生态文明建设。
琼中县地处海南省中部,有“海南之心”“森林王国”等美誉,最令人关注的是琼中也是海南的“三江之源”,“三江”分别指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这三条江河是我省最主要的河流,三条河流的流域面积为1.59万平方公里,覆盖惠及14个市县。因此,琼中县营根村委会什金钗村村民开展垃圾分类,对保护绿水青山,保障水源头清洁具有重要意义。
蒋付军分别向村民传授了什么叫垃圾分类、为什么要垃圾分类、垃圾不分类的危害等。此外,为了加深村民对垃圾分类的理解,现场还开展了垃圾分类游戏,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村民迅速掌握垃圾分类知识。
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市、县自2020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20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黎晓帆】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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